任娟 已认证院士
随着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妊娠期并发症可以报销。但是,有些人对于医保政策不太了解,不知道哪些妊娠期并发症可以报销,今天我将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指孕妇在妊娠20周后血压升高,伴有蛋白尿或其他**功能异常的一种妊娠并发症。该病在医保政策中属于门诊和住院报销范围。
二、妊娠期贫血
妊娠期贫血是指孕妇在妊娠期间出现贫血的疾病。该病在医保政策中属于门诊和住院报销范围。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只有重度贫血才能报销。
三、妊娠期糖尿病
妊娠期糖尿病是指孕妇在妊娠期间发生的一种糖尿病。该病在医保政策中属于门诊和住院报销范围。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只有重度糖尿病才能报销。
四、妊娠期肝病
妊娠期肝病是指孕妇在妊娠期间出现的肝脏疾病。该病在医保政策中属于门诊和住院报销范围。
五、妊娠期心脏病
妊娠期心脏病是指孕妇在妊娠期间出现的一种心脏疾病。该病在医保政策中属于门诊和住院报销范围。
六、妊娠期甲状腺疾病
妊娠期甲状腺疾病是指孕妇在妊娠期间出现的一种甲状腺疾病。该病在医保政策中属于门诊和住院报销范围。
七、妊娠期肾病
妊娠期肾病是指孕妇在妊娠期间出现的肾脏疾病。该病在医保政策中属于门诊和住院报销范围。
总结
以上就是妊娠期并发症中可以报销的疾病,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疾病在医保政策中的报销范围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申报。同时,如果您有以上疾病需要治疗,建议及时就医并咨询医生和医保部门的意见,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政策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