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伤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_详解工伤保险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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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伤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详解工伤保险政策规定)

作为工伤保险的一项重要内容,工伤停工留薪期是指因工作中发生工伤而需要停工治疗的职工,在治疗期间仍能享受工资待遇的一种政策。那么在江苏省,工伤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呢?本文将详解江苏省工伤保险政策规定,为大家解答疑惑。

一、工伤保险政策规定

按照《中华**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停工留薪期应当为医疗期的一部分,而医疗期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中发生工伤或者职业病而接受的治疗期限。医疗期的具体长度,应当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情和治疗需要来确定,但不得少于下列期限:

1、轻伤:医疗期不得少于15天;

2、一般伤:医疗期不得少于42天;

3、重伤:医疗期不得少于90天;

4、特别重大伤:医疗期不得少于180天。

在医疗期内,工伤职工应当按照工资的70%以上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而工伤停工留薪期,则是指在医疗期内,因伤情需要停工治疗的职工,可以在停工期间继续享受工资待遇。

二、江苏省工伤保险政策规定

在江苏省,工伤停工留薪期的具体规定如下:

1、工伤职工的医疗期内,因伤情需要停工治疗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停工留薪期:

(1) 轻伤:停工留薪期不得少于15天;

(2) 一般伤:停工留薪期不得少于42天;

(3) 重伤:停工留薪期不得少于90天;

(4) 特别重大伤:停工留薪期不得少于180天。

2、工伤职工在停工期间,仍应当按照工资的70%以上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3、工伤职工在停工期间,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医疗鉴定和治疗,以便及时康复复工。

三、如何申请工伤停工留薪期

工伤职工在发生工伤后,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在工伤认定完成后,工伤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工伤停工留薪期的要求。

在申请时,工伤职工应当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和停工治疗的证明材料,以便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和确认。

四、注意事项

1、工伤职工在申请工伤停工留薪期时,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加快审核和确认的进度。

2、用人单位在审核和确认工伤停工留薪期时,应当认真核对工伤职工提供的证明材料,并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

3、工伤职工在停工期间,应当严格按照医生的要求接受治疗,并尽快康复复工。

总之,在江苏省,工伤停工留薪期的具体规定是比较明确的,工伤职工只需要按照规定及时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就可以享受到应有的工资待遇。同时,在停工期间,工伤职工应当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以便尽快康复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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